污水的综合排放标准
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,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,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。 (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(包括改、扩)的石化企业,COD一级标准值由100mg/l调整为120mg/l,有单独外排口的特殊石化装置的 COD标准值按照一级:160mg/l,二级:250mg/l执行,特殊石化装置指:丙烯腈-腈纶、已内酰胺、环氧氯丙烷、环氧丙烷、间甲酚、BHT、 PTA、奈系列和催化剂生产装置)。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往复式真空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控制水污染,保护江河、湖泊、运河、渠道、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,保障人体健康,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,特制定本标准。 自吸式离心泵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1.1 主题内容